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西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组长具体组织本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须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7日启动,采取线下复试。
2.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和学院网站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一)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
(1)报考080200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和报考085500机械专业的考生,复试科目从《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或《机电传动与控制》中任选一门进行笔试;
(2)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和02现代农业信息化技术与装备的考生,复试科目从《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或《机电传动与控制》或《农业机械学》中任选一门进行笔试;
(3)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复试科目为《农业生物环境工程》。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能力测试(该项满分50分,30分合格):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2)专业综合面试(该项满分150分,90分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其中:
(1)报考080200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和02现代农业信息化技术与装备的考生以及报考085500机械专业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数控机床概论》和《机械优化设计》,每门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加试科目为《工程力学》和《综合化学》,每门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以初试报名审核确认时的学籍学历状态为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资格认定,需先加试合格后再参加复试。
3.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通过综合材料审查与面试考察进行,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同一学科(专业)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
4.如各学科(专业)有追加计划,优先从本专业复试合格的生源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追加计划时,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不再替补),无合格生源时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5.非全日制机械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卓越工程师计划
卓越工程师计划(085500机械)选拔在考生复试拟录取之后进行。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在复试拟录取后,方可参加卓越工程师计划选拔复试。该计划由企业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开展选拔,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选拔结束,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到低拟录考生;如考生排名靠后,未拟录取到卓越工程师计划,则仍被原专业拟录取。
六、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另行发布),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
(5)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除以上材料:
(1)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要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细则
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1.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须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
5.统考科目调剂原则:
(1)英语一(201)可向英语二(204)调剂;
(2)数学一(301)可向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调剂;
(3)数学二(302)可向数学三(303)调剂。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7.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尽快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监督电话:028-87726522。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