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务工作站章程(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516   发布时间:2014-04-08
第一章    
第一条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为学生党建工作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工作站的宗旨: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作风,促进全院学生党员德、智、体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工作站的基本任务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各学生党支部认真学习党内各项理论与相关精神,不断提高全院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二)  协助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总支开展学生党建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协助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各项党务工作。
(三)  结合学院特点,配合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总支按新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督促各学生支部规范、公平、公开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的理论学习活动,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的入党后再学习活动,并做好新生入学时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 组织好一年一度的优秀党员推荐工作。
(五)  组织各学生党支部积极开展适合学生党员特点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活动,不断丰富学生党员的课外生活和加强学生党员的服务意识。
(六)  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充分发挥学院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  工作站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条  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  自觉遵守工作站章程,服从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
(三)  积极参加工作站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四)  自觉维护工作站的荣誉和利益,树立工作站良好形象。
(五)  在日常开展工作中,不得损害社会、他人和工作站的权益。
第五条  基本权利
(一)  有对工作站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  享有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享受与院级学生干部相同的激励政策。
(四)  有接受定期工作培训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工作站由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担任指导老师。
第七条  工作站实行站务委员会制度,委员会下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第八条  工作站下设资料办公组、组织实践组、宣传联络组、纪检培训组四个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设组长一名和干事若干名,各职能部门分别由组长负责,实行干事分工负责制。
第九条  工作站除指导老师外,其他成员任期均为一年,一般应在每年的六月底前完成年度换届工作。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十条  站长职责
(一)  代表工作站主持全面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  定期组织召开站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分析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制订工作站工作计划。
(三)  负责组织并主持组长工作会议,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工作站各部门的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四)  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并听取工作指导意见。
(五)  了解掌握工作站干部的思想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  负责检查、督促工作站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第十一条  副站长职责
(一)  主动协助站长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与站长共同协商所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  定期主持召开所联系部门的例会。
(三)  做好所联系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  具体抓好所联系部门的工作,督促工作站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  负责对工作站成员进行考核评定工作。
(六)  协助做好工作站的自身建设。
第十二条  组长职责
(一)  负责本部的日常工作。
(二)  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本部干事人选的提名、工作安排。
(四)  向联系站长及时通报本部工作。
第十三条  站务委员会职责
(一)  统筹并主持各项日常工作。
(二)  讨论、制定和执行工作站的工作计划。
(三)  部署和协助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各项党务工作。
(四)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  具有向学生党总支对下一届站务委员会成员的推荐权。
(六)  负责对工作站经费进行预算和使用。
(七)  定期组织工作站成员全体会议和组长会议。
(八)  健全和完善工作站内部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资料办公组职责
(一)  执行站长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站长落实工作站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  健全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协助站务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  组织布置各项党建会务工作,安排会议会场,包括会议的通知、签到、考核、记录等。
(四)  负责处理工作站的日常事物,办公室值班的日常管理,起草工作站的公文、文件和报告,落实内部文书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负责工作站内部资料的整合,将相关文件以及总结汇总,及时存档。
(六)  负责学生党员的档案管理,接收和审查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报送给学生党总支,做好归档工作。
(七)  集中收取学生党支部的各类申请书,并作好相关记录。
(八) 负责每周汇总各学生支部检查学院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第一课堂出勤情况。
(九)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十)  加强校区间的联系,确保材料转接和相应通知下发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组织实践组职责
(一)  协助学生党总支负责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管理。下发主题组织生活的申报通知;认真组织并指导各学生党支部进行活动申报、策划;联系指导老师对活动申报书进行评审;对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通报并指导各学生党支部进行修改实施;跟进与监督各学生党支部活动的实施情况,选派人员和其他支部支委对活动进行考核、监督。
(二)  策划举办学院学生党员实践活动。
(三)  每学年定期向学院党委申报表彰大会的有关事项。
(四)  负责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及更新工作。
(五)  具体负责工作站内部建设,增进凝聚力。
(六)  负责党费的收缴以及党费登记、统计工作。
(七)  负责办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八)  负责毕业生党员的相关工作。
(九)  承办学院党委或学生党总支的其他活动。
(十)  在管理上直接联系各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委员。
第十六条  宣传联络组职责
(一)  负责工作站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开学生党建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各项活动成果。
(二)  负责党员发展、转正的公示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及发展党员透明度。
(三)  负责工作站在易班、学院网站党建工作专题栏的建设和更新。
(四)  与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内部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下发相关的通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相关任务及活动。
(五)  负责学院学生党建方面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  收集和统计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和党员情况,并定期进行更新。
(七)  在管理上直接联系各学生党支部的宣传委员。
第十七条  纪检培训组职责
(一)  制定并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二)  对办公室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三)  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新生入学时党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  定期组织举办学院党建知识系列讲座,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的理论知识培训以及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后再教育工作。
(五)  对选送到学校党校的学员进行审核、组织和管理。
(六)  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研究并制定学生党员思想教育活动主题,督促并监督各学生党支部进行党员的后续教育。
(七)  与学院团委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团员与党员工作的衔接,以及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引导。
(八)  指导、监督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支部建设的规范性。
(九)  研究党的相关理论,组织学生党员撰写并征集论文进行发表。
(十)  定期组织工作站内部成员进行相关理论培训。
(十一)  根据学院党建情况定期总结。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会议制度
(一)  工作站应在学期初、学期末召开全体成员大会,由指导老师主持。
(二)  每月召开一次站务委员会会议,由站长主持。
(三)  每月召开一次组长会议,由站长主持。
(四)  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门联合会议,由分管副站长主持。
(五)  全体成员大会和组长会议的会议记录及考勤由资料办公组负责,其余会议由主持者负责记录和考勤。
第十九条  值班制度
(一)  工作站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值班人数由1-2人组成,值班表由资料办公组排定,并定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通报值班情况。
(二)  值班情况由纪检培训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值班制度者由纪检培训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十条  考核制度
(一)  考核制度主要从值班情况和日常工作两方面进行。
(二)  年度考核合格者,在综合测评及相应推优中可享受院级学生干部的相应学分绩点加分,表现优秀者(优秀名额由学生党总支视当年情况定),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制度
(一)  各类档案资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  定期向各党支部收取资料,分类装档。
(三)  其他物品,可按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作期间需配带党徽、工作证并注意个人形象。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要求是:平等互助、团结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作站经费来源:学院拨给资金。
第二十五条工作站财务公开,实行预算、申报制度,申报报告须经指导老师审批并送报学院党委通过,开支情况应及时公布,接受站内所有成员的监督。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务工作站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具体实施和解释权属于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总支。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4年4月8日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苏ICP备11037185号-1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第五教学楼A座  |  邮编:610039  |  邮箱:xhujx@mail.xhu.edu.cn  |  联系电话:028-877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