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昶   浏览次数:1580   发布时间:2023-03-24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西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学院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长具体组织本小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28日启动,均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及加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及参考书目》要求执行。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4.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报考080200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和报考085500机械专业的考生,复试科目从《机械原理》或《机电传动与控制》科目中任选一门但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程相同,进行笔试;

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的考生,复试科目从《机械原理》或《机电传动与控制》或《农业机械学》科目中任选一门但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程相同,进行笔试;

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2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复试科目为《微生物学》,进行笔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其中:

报考080200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的考生和报考085500机械专业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数控机床概论》和《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报考082800农业工程专业且研究方向为02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生物化学A》和《综合化学》,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由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总成绩/300)×100×复试成绩权重40%

3.相关要求

1严格掌握复试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情况要有记录。

2)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4如各专业有追加计划,从已复试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追加计划时,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不再替补);若该专业已无复试合格生源,则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5机械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学院复试安排表。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院组织考生复试。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和成绩。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接收调剂生细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统考数学一可向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调,统考数学二可向统考数学三调。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如初试分数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7.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监督电话:028-87726522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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